標題: 2009美術節「魅力典藏、創意變身」大賽 | 98/03/06 09:40 留言首頁 | |
2009美術節「魅力典藏、創意變身」大賽簡章
一、宗 旨:為慶祝2009年美術節,訂於3月21日辦理「魅力典藏、創意裝扮」大賽。本活動擬推廣典藏作品、結合社會資源、活絡廣場,藉此吸引民眾前來美術館,共享藝術節慶。 二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立美術館 三、參賽資格:凡喜愛創意裝扮之民眾皆可組團來參賽。 四、活動主題:每團表演時間為3分,以本館典藏作品為發想,結合戲劇、舞蹈、音樂演出。形式不拘,惟請以創意為主。※建議可至本館參觀典藏作品展,或參考本館典藏作品相關出版品(可向本館藝術書店詢問)。 五、報名時間:公佈之日起至98年3月15日24時止,以收件時間為憑。 六、報名方式: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,chiao@tfam.gov.tw。經審核文件後原則上以30組為限,演出順序由抽籤決定(可親自或委託親友或由本館工作人員代行之),並公佈於本館網頁。 七、參賽規則:本活動以「魅力創意」為主軸,演出內容不得有粗鄙、暴露或違反善良風俗之舉止。 八、評審方式: (一)由本館聘請相關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。 (二)原創性(創意價值、設計特色與創新應用等)40%、造型表現(完整性、美感等)40%、團隊精神20%。 九、獎項及金額: (一)金獎1名:獎金新台幣10,000元。 (二)銀獎1名:獎金新台幣5,000元。 (三)銅獎1名:獎金新台幣3,000元。 (四)創意獎1名: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。 (五)團隊獎1名: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。 ※獎金得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繳稅金。 十、洽詢方式: (一)本館網址:http://www.tfam.museum/ (二)簡章索取:電子檔簡章,請上本館網站下載。 (三)聯絡方式:Email:chiao@tfam.gov.tw。 (四)洽詢電話:2595-7656轉302或220。 十一、本簡章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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