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—诗书画大展赛继续征稿 | 95/04/30 20:07 留言首頁 | |
·老中青诗书画家及爱好者、少儿诗书画爱好者均可参加。 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—诗书画大展赛继续征稿 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诗书画大展赛原定截稿日期已到,但仍有众多作者打来电话,纷纷表示看到征稿启事时,创作时间已很仓促,希望组委会延长截稿日期。为尊重广大参赛作者意愿,使本次活动体现出交流面广、意义重大、影响深远的效果,经研究决定,将原定截稿日期前来稿,作为第一阶段征稿,按原定时间评审、颁证。从即日起开始第二阶段征稿,截稿日期为2006年6月20日,评审日期为6月30日,评定办法与第一阶段相同,拟于7月共同展出两阶段优秀作品,其余事项请查阅中华诗书画网、2006年1月21日《美术报》第四版、2006年2月20日《中国书画报》第二版征稿通知。大展赛办公室咨询电话:0833—8399482 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诗书画大展赛组委会
打造品牌活动 弘扬先进文化 推动艺术发展 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—诗书画大展赛征稿
特 邀 函
一、征稿对象:诗书画家及包括老、中、青、少、幼儿在内的诗书画爱好者。 二、展赛宗旨:打造品牌活动,传播先进文化,讴歌民族气节,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。 三、主办单位: 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 眉山东坡文化艺术研究会 四川成都书画艺术研究院 《文化生活报·书画艺术》 (重庆)墨缘书画网 (成都)西部国画网 四、征稿范围: 各类诗词、中国画、毛笔书法、硬笔书法、篆刻、速写、漫画、素描、油画、版画、贴画、水彩、水粉、剪纸、腊笔画等。 五、来稿要求:作品内容必须健康向上,体现先进文化特色。诗词作品文字限用16开打印纸打印,字体为宋体。书画作品体裁、形式、稿件数量及作品尺寸不限,作品装裱与否不限。鉴于此次公益性活动耗资较大,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,凡送展作者每件作品交通讯邮资费20元。所有来稿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名、作者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参赛组别、辅导教师姓名、学校名称、通讯地址、邮编及作者联系电话。 六、评 选:由主办单位聘请诗书画界著名人士组成评委会,根据类别及年龄段分为老年组、中青组、少儿组,通过初评、复评和终评方式,每组评出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、入选奖若干名,入选及获奖作品一律不退,由组委会颁发烫金获奖证书,优秀奖以上获奖作品由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颁发烫金收藏证书。少儿组另设教师辅导奖(设特、一、二、三等、优秀辅导奖)。组织20人以上参赛的单位,由组委会评发集体奖。未入选作品待展赛结束后统一退件。活动结束后,拟编辑《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诗书画大展赛优秀作品集》,入编者可自愿交工本费购藏1—2册。凡中青组、老年组入选作者及获辅导奖的教师,在申请加入东坡文化艺术研究会时视为有效资格。 七、截稿日期:即日起至 2006年 6月 20日止,以寄件邮戳为准。 八、评选时间: 2006年6月30日。 九、收稿(收款)地址:四川省眉山市商华街23号1—211信箱 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大展赛办公室 收 邮编:620000 联系电话:0833-8399482 十、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相、出版、宣传等处置权,凡送件参评、参展作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稿的各项规定。
首届“国魂·军魂·民魂”诗书画大展赛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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