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 全國繪畫比賽拿高額六萬元獎金 | 95/06/22 03:35 留言首頁 | |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瑪成長藝術協會辦理 第一屆愛瑪盃「讓我們在愛中呼吸」全國繪畫比賽簡章
一、 活動宗旨: 喚起人對愛的敏感度與記憶,從愛的體驗中走出痛苦絕望,以愛的經驗克服人生困境,認識生命的目標,將愛的能量透過繪畫散發出去。提振自信、改變自己再傳出去、以愛傳愛。 二、 活動目的:一.藉著全國繪畫比賽,將此活動推廣出去 二.提升藝術價值、培育藝術人才、結合人才、資源,使台灣重視藝術發展。 三、 指導單位:內政部社會司 四、 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瑪成長藝術協會 五、 參加對象:凡對繪畫有興趣之全國各級學校學生及社會人士。 六、 徵畫主題:每一幅畫就是一篇愛的故事,「讓我們在愛中呼吸」舉凡對於自然、人物、意境、故事、傳統文化與愛有相關的主題皆可,蠟筆、油畫、水彩不限材質。
七、 繳交作品:繪畫一幅( 38 cm* 53 cm ) 四開、不須裝裱、並含600 字以內文字搞。*油畫請使用10P畫板。 八、 徵畫期間:自95年5月14日起至95年8月14日截止。(以郵戳為憑) 九、 參加組別:兒童組、中學組、高中職組、大專組、社會組、清寒學生獎學金組、原住民組。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、大專、社會組:個人自由報名。 清寒學生獎學金組:出具清寒證明即可報名。原住民組:出具原住民證明即可報名。一人限報一組,不可重複報名。 十、 投件方式: (一) 填妥參賽者報名表及文字稿(如附件)浮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,作品請勿折疊。出具清寒及原住民證明者請將證明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。 (二) 繳交報名費300元(至郵局購買匯票) (非得獎作品若需寄回請預付300元處理手續費,即連同報名費購買600元之匯票。 (三) 將作品、報名表及郵局匯票,掛號郵寄「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77-1號2樓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瑪成長藝術協會收」(信封請加註:參加「讓我們在愛中呼吸」全國繪畫比賽及參加組別,並以郵戳日期為憑)。洽詢電話:02-25287958。 十一、 評 選: (一) 邀請神韻大師、美術專家教授擔任評審委員,選出各組最佳作品。 (二) 95年10月14日於本協會網站公布得獎名單。 (三) 得獎作品將發表結集成畫冊並舉辦畫展。 (四) 邀請得獎者於「讓我們在愛中呼吸-園遊會」授獎。 十二、 比賽獎勵:獎座、獎牌、獎金、獎品 各組取前三名及佳作各十名 第一名:六萬元、第二名:三萬元、第三名:一萬八千元 (以上含獎座或獎牌) 佳作各組:每名獎金五千元,獎狀一張 十三、 比賽規則: (一) 每人限報一組,1件。 (二)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獎,且不得臨摹、冒名頂替,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,如有得獎且發現有違反上述情形,除取消名次、追回獎金、獎狀及獎品外,參賽者並自負法律責任。 (三) 參加比賽之非得獎作品如欲退還,請預付300元處理手續費。得獎作品不得退還。(預付退還手續費之得獎者,屆時將退還手續費) (四) 得獎作品,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瑪成長藝術協會得以各種形式公開、發表、出版、公益推廣等使用。 (五) 本協會有權將畫作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;本中心於作品發表、集結出版並再版時,均不另致版稅及酬金。 十四、 收件處聯絡人及電話: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瑪成長藝術協會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77-1號2F 李小姐、段小姐:02-25287958,0982-301914 十五、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辦法: (一) 全國各級學校教務處或美術老師。 (二) 本協會網站:http://www.amour.org.tw。
| |